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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钢管脚手架搭设检验要求
作者:admin2022-11-1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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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脚手架的工程质量应在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或分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高度在20m及以下的脚手架,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安全人员进行验收;对于高度大于20m的脚手架,施工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将组织本单位工程负责人及相关技术安全人员随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验收。
① 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必要的施工设计文件和装配图;脚手架配件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级合格标志;脚手架施工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处理记录;脚手架施工验收报告等。
② 脚手架工程的验收标准,除有关文件外,还应抽查。抽查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并记录施工验收报告:
安全措施的杆件是否齐全,紧固件是否紧固合格;安全网悬挂和扶手的设置是否齐全;基础是否平整坚实;连杆的设置是否有遗漏,是否配备齐全,符合相关要求;垂直度和水平度是否合格。
(3) 脚手架的水平度:
底层脚手架沿墙的纵向水平偏差应≤L/600(L为脚手架长度)。
④ 安装尺寸的允许偏差:
脚手架的垂直度:脚手架沿墙体纵向的垂直偏差应≤H/400(H为脚手架高度)且为50mm;脚手架的横向和竖向偏差≤H/600和50mm;每个门架的纵横垂直度偏差应≤ho/600(h2为门架高度)。